出口危險品時需要危包證《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如果沒有危包證,在港監改為海事申報就放行不了,柜子就上不了船。
危包證全稱《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危包證分為“性能和使用”
性能證
全稱是“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性能鑒定結果單”,是包裝廠提供給出口商的,是在商檢(現海關)注冊過的包裝產品公司提供的包裝,然后再有工廠包裝好以后去申辦的。
使用證
全稱是“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危包證是要有了包裝性能單才能去商檢局做了商檢之后再換包裝使用單,這個使用單就是危包證。
而,真正要用到就是危包使用證。
危包證主要用于國家規定出口要申請危險品包裝的產品,如:化妝品類的環氧膠、爽膚水、指甲油、香水、電發水、噴霧、鋰電池、打火機等。
危包證辦理方式
危包證的辦理環節分為檢測和制作包裝兩個環節,先送機構檢測,然后購買包裝。
機構辦理危包證的基本流程:提交申請–受理申請–送樣檢驗–檢驗完成–出具檢驗報告–審檢–合格出證
危包證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5到7個工作日可以出證。緊急情況可以進行加急,3到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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